根据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-固定资产》第三条规定,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
(1)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
(2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。
同时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,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、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资产。
若公司所购办公家具符合上述规定,单位价格在2000元以上(包括2000元)且使用期限2年以上(包括2年)的办公设备,应计入固定资产,并按不低于5年的使用年限计算折旧。
会计处理,借:固定资产-办公家具应交税费-应交增值税;贷:银行存款(或现金)。
否则视为一般办公用品处理,借:管理费用-办公费;贷:银行存款(或现金)。
购入的办公家具记账方法:单件办公家具超过2000元的则入固定资产,在投入使用的下月开始计提折旧,办公家具折旧年限是5年,内资企业预计残值率5%,外资企业残值率10%。
分录,办公家具,借:管理费用-折旧费;贷:累计折旧。
采用平均年限法,折旧计算公式为:年折旧额=资产买入价值x(1-预计残值率)/5年,月折旧额=年折旧额/12。
很多人搞不懂办公桌椅是否算企业的固定资产。今天北京顺发家具的小编就来和大家讲解一下。
固定资产,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、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,上海办公家具,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,包括房屋、建筑物、机器、机械、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、器具、工具等。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,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,并且使用年限超过12个月的,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。
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--固定资产》中,办公家具厂,第三条、第四条对固定资产及其确认条件给出以下描述:
第三条 固定资产,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:
(一)为生产商品、提供劳务、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;
(二)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。
使用寿命,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,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。
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,才能予以确认:
(一)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;
(二)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。
根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第六十条规定,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少年限如下: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、工具、家具等,北京办公家具,为5年。
因此,公司购买的办公桌椅、文件柜等办公家具,可以划分为固定资产,其最少折旧年限为5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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